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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1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文件

    邵院党字〔202310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各部门、单位:

    《邵阳学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第一部分 党政管理机构

    十五、审计处

    职责范围:审计处是经学校授权,依法依规负责对学校范围内各类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及学校范围内各类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的行政部门。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负责对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及绩效进行审计。

    3.负责对学校所属单位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重大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开展绩效审计。

    5.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建立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6.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从立项、概(预)算、招投标、结算等环节以至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审计。

    7.负责确定采购招标控制价,协助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各经济活动主管部门开展对学校招投标活动和经济合同等的审计监督。

    8.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学校的审计,协调有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

    9.负责建立内部审计档案资料,提供审计信息和审计咨询服务,做好审计信息的保密工作。

    10.负责经济类合同的管理、监督执行、归档。

    11.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审计队伍素质,确保审计质量。

    12.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综合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印发